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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地工要注重疏导

我的议案提案
2000-03-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富华国际集团董事长陈丽华在全国一些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外地工人已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充分肯定外地工人为国家的发展、城市的发展、人民的生活作出巨大贡献的前提下,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诸如同工不同酬、外地工与本地人就业之争、计划生育失控、社会治安恶化等一系列问题。

我作为香港的全国政协委员,多年来一直在国内发展。我们集团在内地每年用工千人以上,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所谓“外地工”。我有一个体会:大家来到一起都是朋友,都是为了生活和生存。所以,我对大家一视同仁,不分本地人外地工。在这里,我建议:首先,搞好治安人人有责,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而且是大小单位、各个部门、各个公司的责任。对外地工,各个用工单位要当成自己人去对待。不要在民工需要钱的时候,找个茬把人家开除了。有的老板借茬跑了,民工干了一年开不出工资。这些人回家回不去,家有父母妻小,怎么回家?所以没有钱的时候,他们就去抢劫,直到杀人。

第二,外地用工问题,应该由国家和单位共同负起责任。每个月要按期如数地给民工开工资。派出所、街道、工商要监督用工单位按期给民工开工资,一视同仁。

第三,在分配上,用工单位一定要按劳付酬。我希望对外地工人不能一味地管、压、歧视,而是要亲近他们。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从治安、环境、人的素质、经济发展、国家的形象等各方面更美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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